营销外行的几种表现
家电行业现在营销外行太多,在市场和营销行为上胡来、乱来。
厂家营销外行的第一个表现是在厂商合作中采取“一脚踹”的初级模式,还没有摸到营销的边儿。以前老傅讨论过,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个外行表现是对市场管控不作为。从厂家层面来讲,市场管理有两个方面,一是市场营销授权分工,一是总体价格管控。外行的表现是:没有授权分工,谁进货都行、窜货没有有效管理。这样的结果一定是在流通领域出现“自相残杀”,势必造成乱价,乱价带来的问题是全局性的崩溃。在电商兴起的今天,给价格管控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小电等没有服务属性的品类。电商又与窜货有直接关系,谁都可以卖、谁都可以定价。有些厂家采取政策和资源倾斜,不管自损,只求“杀敌三千”。实际上,这种机会主义的态度会影响全局。典型的营销外行表现。
第三,与代理商、零售商的关系不是“双赢”。更有甚者甚至是开发一个客户就“蒙一笔”,不行再开发或者“蒙”下一个。还有一种表现是一味压货,各种诱导,商家进货后再降价。
第四种表现是拎不清区域经理的职能。区域经理如果能起到起到管理经销商、维护品牌形象作用固然是好,但如果厂家没有管理好这一群体的水平,某些厂家人员的作为则适得其反。区域经理的职能要围绕营销落地等正经事展开。
承诺或者支持政策不兑现或者延迟兑现、被动履行,是营销外行的第五个表现。什么意思呢?本来厂商约定好促销、返点等政策支持,到了约定时间履行就是,但有些厂家一定要等代理商反复催促、“求”兑现。这样即使最后履行了承诺,代理商心里不舒服、觉得有损尊严,也未必领情,影响了双方合作感情。所以,营销支持费用被动给予,也是营销外行的一种表现。
网站编辑: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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