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通路模式的管控要点
区域多家代理制通路控制要点
就是指生产企业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选择多家批发企业代理分销自己的产品。其具体做法是:在省级市场下分为多个区域,除一级市场的大商场、卖场、电器连锁直接从分公司进货外,每个区域设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一级批发商。在该区域内,一级批发商除直接面对一级市场的部分小零售商外,还对所辖的二级市场设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二级批发商,除二级市场的大商场可直接从一级批发商进货外,二级市场的二级批发商分别负责二级市场的部分小零售商和各自管辖的三级市场。三级市场一般只有零售商,直接从二级批发商进货。
对于一个区域市场同时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级批发商,有的厂家严格划分每个批发商的销售区域,有的厂家则任其自然。还有些厂家不仅对一级市场的大零售商直接供货,而且还对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二级市场大零售商直接供货。
区域多家代理制由于是多家批发商同时代理,在价格上不可能进行垄断,只能靠拓展自己的销售网络,在产品配送、终端促销及市场的精耕细作等方面来竞争,这对于厂家来说有利于铺货率的提高、网络的拓展、销售政策的下放和销量的提升。但同时,多家批发商之间的竞争往往又会导致市场价格混乱、区域内窜货等现象,自己无利可图的同时也会打乱厂家的价格体系。 因此,厂家在通路控制上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把握好经销商的选择。同一区域内在选择多家经销商时,依据区域市场的容量和发展潜力,要注意:①地域分布上的合理性。要有利于厂家对经销商分销范围的区隔和有效控制。②各经销商之间的实力要相当,以免出现不良竞争而导致对通路的失控。③对经销商的规模要适当控制。中等规模的经销商比较适宜,实力太大难以控制,与其他经销商也难以协调,尤其当他们代理的品牌较多时,对自己产品的重视程度会相对减弱。
2.严格控制市场零售价格,维护终端价格的统一。多头批发最容易爆发价格战,因此控制市场零售价,维护零售价格的统一对于稳定市场、增强经销商的信心尤显重要。如某空调品牌在一些区域的销售工作只注重做批发商销量,对价格放任自流,导致零售价格的失控,极大地挫伤了零售商的积极性,致使其转为主推其他品牌。美的和格力空调的成功,原因之一就是厂家采取了严格的零售价控制措施,对违反价格协议的经销商进行严厉惩罚,保护了零售商的利益,增强了他们信心。
为了控制好价格,厂家一定要做到,不怕得罪经销商,对价格严格控制,并采取适当的策略对一些违规的商家及时处理。因此,厂家在对市场零售价实施控制时应与各经销商共同制定区域统一零售价,共同遵守协议,对于违反规定的经销商坚决给予惩罚;从每一个大户年初所交预付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稳定市场价格的保证金,如发现乱价行为则予以扣除;通过三方协议的方式,将部分返利直接拨给零售商,而中间商将不拿这部分返利,这有利于厂家对终端市场的控制,并防止零售商完全受制于中间商或从区域指定批发商以外渠道进货。
3.协调好通路成员之间的冲突。区域内的多家经销商代理,容易产生通路成员间的冲突。有纵向的:即上级批发商与下级经销商之间的冲突;也有横向的:即同级批发商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必然不利于通路的培育和提升,造成通路资源的内耗和对成员的失控。如批发商之间为了争夺下级经销商成员,搞政策外承诺,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既损坏了厂家的形象,又做乱了市场。因此厂家要对通路成员间的冲突进行协调,关键是要把握好协调的力度和适度,使经销商进入良性竞争状态,而不是恶性竞争。
在区域多家代理制中,为了能够从根本上规范经销商的行为,培育好通路网络系统,稳定市场,最终提升销量,厂家与经销商之间可以走一条新的合作模式,采取区域内的多个经销商共同入股、设立销售分公司的做法。这样形成厂家与经销商利益的共同体,共担风险,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控制市场零售价格区域内窜货问题,作为经销商也愿意主推本品牌。
区域总代理制通路控制要点
具体做法是:在每个销售分公司所管辖的区域内(一般为一个省)分为多个区域,除一级市场的大零售商从分公司进货外,每个区域设一个独家代理的一级批发商(该区域内所有的小零售商全部从一级批发商进货)。一级批发商在每个二级城市指定惟一的二级批发商,二级城市所有零售商全部从该市二级批发商进货。三级市场没有批发商,其零售商全部从所属二级城市的二级批发商进货。
区域总代理制由于只有一家总批发商,厂家在发货、价格控制、做终端市场、广告促销等方面相对于采用多家批发商模式来说,比较容易管理。一是厂家与一级批发商关系密切,出现问题容易协调解决;二是厂家在某一区域的销售业务全部由一家代理,对代理商的业务状况和要求比较重视,而作为代理商来说,经销利润极其丰厚,积极性高,也会把代理品牌作为主推品牌;三是便于零售价的控制和防止区域内窜货。但区域总代理制也有它的弊端:一是厂家在销售上较依赖于批发商,容易受批发商的要挟;二是相对于多家代理,总代理商没有经销的竞争压力,会把营销目标从重销量转向重利益,致力于获取最大的自身利益,从而导致下级经销商的利益受损,不利于提高铺货率、终端网络市场的渗透力和建设,更不利于销售量的提高;三是某些有实力的零售商会因为与总代理商有旧怨而不愿经营该品牌。
因此,区域总代理制模式下的通路控制要把握以下几点:
1.选择好经销商:厂家在选择独家代理总经销商时,要考虑经销商的市场覆盖能力和与下级经销商的关系,同时也不可忽视经销商的信誉和对厂家的忠诚度。
2.合理确定总代理商的销量任务:家在给总代理商定目标时,不可盲目加量,因为一个区域一个品牌的市场容量有限,如果厂家以年终丰厚的返利作引诱,当本地市场无法消化这些量时,越区销售造成的窜货便在所难免。
3.防止总经销商截流利润:对于多家代理而言,区域总代理制容易出现总经销商截流利润、政策放不下去现象。这样一方面会造成产品市场价位高居不下,失去竞争力;另一方面又会影响下级经销商的利益,挫伤其销售积极性。
4.加强终端网络控制:于是独家代理,厂家对销售通路的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制于总经销商,其主动权基本是掌握在经销商手中。导致厂家对总经销商无力控制,以至于总经销商不断向厂家要政策,若不满足要求就以威胁相迫。因此,厂家除做好总经销商工作之外,要灵活使用一些措施牵制经销商,更重要的是销售人员要深入终端做好市场,逐步培育和开拓自己的销售网络,通过对终端市场的控制来避免受制于总经销商。
直供分销模式通路控制要点
直供分销模式就是指厂家不通过中间批发环节,直接对零售商供货的分销模式,这是家电销售通路的必然趋势。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有海尔家电、西门子、等品牌。其一般做法是:一级市场设立分销机构,直接面对当地市场的零售商;二级市场或设立分销机构或派驻业务员,直接面对二三级市场的零售商或三四级市场的专卖店,所有零售商均直接从厂家进货。
如海尔根据自身产品类别多、年销售量大、品牌知名度高等特点,适时进行了通路整合,在全国每个一级城市(省会城市)设有海尔工贸公司,在二级城市(地级市)设有海尔营销中心,负责当地所有海尔产品的销售工作;在三四级市场按“一县一点”设专卖店。
直供通路控制要点:与区域代理制相比,直供分销模式取消了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了销售通路的成本,厂家真正拥有了自己的零售网络资源,有利于对零售终端网络的控制与管理,如信息反馈及时,市场灵敏度高,能较好地控制零售价格,有效地防止窜货现象的发生等;厂家拉近了与零售商的距离,更加贴近市场,双方容易沟通和协调。
但直供模式同样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原来由批发商承担的网络开发、销售、促销、仓储、融资、运输等分销职能,现在全由厂家独自承担,这无疑对厂家的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交易分散,资金回笼慢,厂家要承担库存成本的风险;零售商进货零散,货物的配送极不方便,特别在交通不便的内陆地区(如广西),运输成本极其昂贵;厂家直接面对零售终端,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大大提高。
直供的通路控制要做好资金的回笼、完善配送体系、做好终端市场的促销与管理等工作。另外,就销售模式而言,由于销售网络是自己的,业务员的精力主要侧重于网络的开发、建设、维护和管理,并不像区域代理制那样为了完成销量而整天围着批发商转,尽一切办法来满足经销商的各种要求。因此,厂家必须加大人员成本的投入,集中力量做好市场推广,配合经销商做好市场。如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促销队伍在售点现场宣传、促销,推动销量;形成以业务员、促销员、巡视员三位一体的监控机制,互相监督,共同维护价格的统一,稳定市场秩序。终端作为一个特殊媒体来操作已成为家电行业推广策略的一个趋势。
目前,采取直供分销模式的一般是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企业,而且为数不多。由于我国家电市场广阔,情势复杂,且厂家的实力、资源有限,这种模式并不是对所有的区域市场都合适。因此,某些厂家在进行通路整合时,一方面加大力度开发建设自己的销售网络,另一方面又根据自身条件、各个市场的不同情况,灵活采用不同的分销模式。
总之,三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模式选择的关键在于是否适合企业自身和不同的市场,更重要的是,不同模式下的通路控制,其侧重点也有不同。
(责编 朱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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