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领跑者”制度细则有望近期出台

2015-06-16 14:08 来源:奥维云网 作者:AVC [ 收藏 ]

  自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后,相关行业都在期盼“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公布,以尽快落实这一利国利民、促进绿色发展制度的实施。

  时过近半年,互联网大数据公司奥维云网(AVC)终于有了能效“领跑者”制度进一步的消息。在2015年6月13日召开的主题为“提高能源效率践行节能减排”的能效标准制度实施十周年纪念暨研讨会上,中国标准化院资环分院张新副院长,做了“关于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的政策建议”的报告。

  从张新副院长的报告中可以了解到,“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目前正在政府相关部委审查确定,预计最快可能在8月份前后予以公布,在社会、企业征求意见,完成后最终在年内可以落地实施。并且,在实施对象耗能产品这一块,与原先公布的方案有所改变:原方案包括平板电视、变频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四大类,而目前则调整为平板电视、变频空调、电冰箱三大类,洗衣机暂不纳入实施对象范围。

  在介绍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背景时,张新副院长说,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地缘相近的日本政府在1999年率先实施的Top Runnet  Program的经验,再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创新,绝不是对国外经验的简单照抄、照搬。

  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参与应满足的要求,张新给出了三个方面的标准。第一,节能技术先进:意味着参与的产品在节能标识中至少不能低于一级能效标准;第二,社会节能贡献度高:也就是说,参与的产品不能仅仅是样品,必须达到市场上规定的销售量级;第三,质量等综合性能优异:参与“领跑者”制度的产品,不仅要考察能效优秀,还会把功能效果、外观、易于操作等综合性能作为考察评审条件。

  在实施流程上,将本着流程简单、可操作性强,领跑者目录明确,便于宣传推广等原则。具体流程可分为,1企业申报,2产品审核,3目录和指标发布,4企业推广,5年度审核,6政策激励。而终端产品能效“领跑者”推广实施的建议上,张新列举了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空气调节器推广产品范围:推广产品为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即俗称的变频空调)。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气机组、风管式空调器,暂不纳入推广产品范围。

  家用电冰箱推广产品范围:推广产品为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嵌入式制冷器具、葡萄酒储藏柜、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暂不纳入推广产品范围。

  平板电视推广产品范围:推广产品为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码及显示为主要功能,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W的液晶电视。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暂不纳入推广产品范围。

  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在全国主要商店、主要销售渠道有充足的供应量;二是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先进有效地节能技术和零配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测试方法;三是获得CCC认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在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和国家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的现象。

  对于参与推广期企业的条件,张新给出了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1、在中国大陆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3、具有定量的销售网络和管理体系;4、量产的定型产品,政策年度内单个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一万台,且增量每年不少于10%;5、鼓励企业取得环境管理ISO 14001认证,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国节能技术知识产权和相关奖项。

  具体申报和评先流程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每个品牌最多申请5个型号,子型号不超过4个)——地方审核(申请企业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信部门、质监局,经省级审核后上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和质检总局)——专家评审——审核评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听取企业答辩,选出能效最高、技术领先、综合性能优异的10-20个产品型号)——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以及指定媒体对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据了解,能效“领跑者”申报和评选每年组织一次,同型号产品可在不同年度重复申报。

  对于行业十分关注的政策激励措施,张新表示政府将给予“财政奖励及多项政策支持”,也就是说财政奖励与政策支持并用。即:在核实产品性能和出货量符合有关规定后,每个型号给予定额财政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尚在协商中)。同时,1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强制采购;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产品;3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领跑者”产品;4建立“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机制,适时将“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体系;5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或推介会,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营造节能环境氛围;6鼓励入围产品生产企业在品牌宣传、产品营销中使用能效“领跑者”标识。

  在监督核查上,张新也表示将会配套出台相关措施。第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核查,并配合进行抽查;第二,客观公正的开展标识备案和产品检测,并对其进行有效地跟踪调查;第三,严禁伪造、冒用标识或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规企业将被列入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再行申报;第四,对能效虚标、产品质量不合格、未完成承诺推广量的产品,处以收回奖励资金,撤销入围资格,并予以曝光的处罚。

  互联网大数据公司奥维云网(AVC)对此点评认为:对于家电行业涉及彩电、空调、冰箱的企业,贯彻能效“领跑者”制度不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通过制度实施树立品牌形象的机会。正如张新在报告中所说,实施“领跑者”不分企业大小,对各个企业来说都是一次机会,就看企业如何以积极心态,从申报、生产、推广、宣传等方面落实到位,在实施“领跑者”制度中获取更大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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