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真是水中月镜中花?

2014-10-22 19:16 来源:现代家电网 [ 收藏 ]

代理权可以说是代理商在运作一个品牌时的核心、关键,如果没有代理权,最终只是为别人做嫁衣裳。

A总就因为代理权的原因,与厂家闹了个大红脸。

2011年,40岁的A总从国企离职班,经过朋友介绍,决定代理B品牌厨卫电器在C市的销售。因为B品牌在C市的市场还是空白,A总认为是个机会,当即就进了价值50万元的货物,签下了该品牌厨卫电器在C市的总代理。为了开拓市场,A总把全部精力花在了B品牌上,两年后,他旗下的二级分销客户已有近100家,遍布C市多个区县,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A总信心很足,觉得投入做这个品牌能成就自己一番事业,于是加大投入成立了公司,并租下商业大厦的房屋作为库房和办公室。今年2月,A总与厂方顺利的签订了年度经销合同。

正当A总踌躇满志之时,却接到自己旗下的一个二级分销商来电,称不再和A总合作。接着,又有其他几家分销商也来电商谈。A总很是惊讶,经过多方了解,才发觉有第二家持有B品牌本区域授权的代理商出现,并且已经安排业务人员上门和各区县的分销商进行接触了。

A总愤愤不平,当即找到了厂家,历数这几年来自己的付出与投入,在C市像抚养孩子一样把B品牌的市场从零做到现在这个规模。每年厂家的任务要求,A总认为也完成得很好。为什么要把B品牌的代理权给别人?

在和厂方沟通后,B品牌厂家表示,A总的资金能力不如后来者,而且C市很大,所以要分割较大部分区域给后来者。A总则认为厂家无故将代理权再授权给其他代理商,完全就是因为厂家见异思迁,所以有更有实力的代理商找到B品牌后,B品牌就抛弃了A总,完全无视当年B品牌在C市这个空白市场无人代理时,A总的心血付出。

A总心有不甘,觉得厂家欺骗自己为他人作了嫁衣,所以A总不接受厂家的方案,决定退出。厂方便不再为A总提供零部件和相应的技术支持,A总先前留在厂方账户上的几十万元货款,全部发为货物冲抵,加上A总本来的库存,所有货物价值上百万元。

本来,A总打算尽快寻找新的品牌代理,同时消耗掉这些库存尽快回款。谁知当地工商所打来电话,称A总销售的B品牌因售后问题遭到顾客投诉。过了几天,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从A总的仓库,随机抽取了吸油烟机、燃气灶和热水器各两组送检。过几天后,结果出来了:4组产品不合格,比率高达66.7%。尚未销售出去的近百万元货物全部被工商部门查封,此外,A总还面临巨额罚款。A总认为是B品牌的产品质量问题,厂家应该负责。但B品牌和A总的代理关系已经结束,所以A总在C市继续销售B品牌是不合法的,而且因为没有代理关系,不能说明这些产品就是B品牌厂家的产品。

为了这件事,A总辛苦这几年的投入,很可能就此毁于一旦。但B品牌厂家就是不为这件事买单,A总就差一夜白头,也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代理权”这个东西,难道就是厂家控制代理商的遥控器。对于代理商来说,代理权难道就是水中月、镜中花,就算今天你拿在手里了,有一天厂家不满意你了或者有更好的选择的时候,你手里的代理权就会化为乌有?



网站编辑:朱禹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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