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要重视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2012-02-24 14:45 来源:《现代家电》 作者:高桂斌[ 收藏 ]

  代理商的收入主要就是来源于商品的销售,而价格是最敏感的利益砝码,价格的高低不但会改变商品的销售,同时也会左右代理商在竞争中的成败。而缴税的高低,就会直接影响到价格的高低,税务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法去进行的有关交纳税金以及为税务机关提供资料的行为,法律本身就有强制执行的性质,相对来讲税务是比较死的东西。因此,代理商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需要精通税务,代理商老板同样也要懂一定的税务知识,这样才能够合理的规划企业的税务问题。

  目前很多代理商都已经成为一般纳税人,在与工厂及零售卖场打交道的过程中,资金的往来,必然会涉及增值税的问题。增值税是面向消费者征收的税,不是面向企业征的税,在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中是不含增值税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增值税与企业是没有关系的,但实际上增值税又是与企业是惜惜相关的,如果企业的管理不好,很可能企业自己会成为增值税的价格承担者。

  因为,当代理商从厂家采购产品时,把钱付给厂家,就已经向厂家多支付了增值税的进项税。按道理讲,这部分货卖出了,代理商还能够把这部分税金差额收回来。但问题是如果货进错了呢?例如,有时候有些货是厂家前几年的库存机,有的厂家业务人员为了自己完成任务,就会跟代理商说,现在这批货的价格很低,可以多进一些。如果代理商不了解情况,一听价格合适,头脑一热进货进多了。结果货卖不出去,积压在仓库中。这时候,代理商自己就承担了这批货的增值税。另外,还有产品的破损残次,或丢失等,这些货物的增值税同样要由代理商自己承担。

  增值税是销项减进项的差额要交税,每个月都必须到税务部门报税。如果是终端型的市场,代理商大部分客户都是大型卖场、商超,结帐的时候是要开增值税发票。但代理商与大卖场结帐是有帐期的,通常帐期都会在二、三个月,而且结帐时还不一定是现金结算,大部分都是银行承况汇票,代理商还要到工厂贴现。也就是说当代理商把发票开出去以后,销项税已经付出了,但你的钱并没有收回来。但从税务局的角度来看,则会认为你的税票已经开了,那么你就已经从你的下家把增值税收回来了,所以必须要交税,而且是现金交税。

  因此,凡是有应收帐款结算的客户,代理商每个月都在帮这些客户垫付增值税。所以,操作大卖场的代理商特别要注意,当大卖场向你要资源做促销活动时,特价单品不一定要做。例如,某超市做微波炉特价活动,代理商285元的进货价,促销零售价卖299元,一台微波炉,利润空间就2元,再给促销员1.5元的提成。这种特价机的操作代理商一定要谨慎,往往这种惊爆价格的特价机一旦压在卖场中,卖场的要货量不是几百台,很可能五千台甚至一万台。而当代理商进货时,首先就是要为卖场垫付17%的税金,但促销产品的利润却极低。这种促销活动最好不参与,除非有特殊的意义或工厂有补贴。

  而且在操作时一定要慎重,并且要和卖场谈一个特殊协议,如必须要七天回款。因如果卖场跟你定1万台299元的特价微波炉。代理商进货就需要285万元,其中有17%的增值税税金,在进货时,代理商就要给卖场垫付48万元的税金。这48万元的资金是有成本的,除非是有战略意义的特价促销活动,否则一定要和上游工厂和零售卖场谈特殊的协议,走特殊的处理方式。

网站编辑:朱禹韬    杂志编辑:连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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